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3-05-19 17:27
来源:本站

一、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学校各级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持续推动宪法精神进校园

(三)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重点抓好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及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

(四)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民法典、乡村振兴、国家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安全、信访、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与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体系建设、网络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扫黑除恶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反恐防暴、反邪禁毒、防范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加强学习宣传。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五)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

二、普法对象

全体教职工生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广大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师生普法力度,加强依法治理,扎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校园蔚然成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校园、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行动计划

(一)研究制定学校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5月中旬前)

(二)落实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适时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坚持落实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机制,推动学校发展依法依规建设,进一步提升办学治校法治化水平。(牵头部门:校办,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将学法普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评议和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履职评议报告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充分发挥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普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积极转载转发“贵州教育大讲堂”视频,加大日常普法宣传力度。(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六)组织开展全校大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省赛。(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七)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牵头组织开展全校性法治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八)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季度考勤和年度学法考试,参学参考率、考试合格率实现100%。(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

(九)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十)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建设“一栏(法治宣传专栏)一阵地(法治文化阵地)”,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积极申报全省、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分管领导:任芯谊 党委委员、宣传部(思政处)部长(处长)

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六、责任部门

牵头部门:学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各部门、黔南民族卫生学校

七、联系方式

学校普法工作联络员:杨变,电话:15086142045,邮箱:qnyzxcb@163.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根据省教育厅、州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有关要求开展好普法实效评估。